《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调整方案》
- 阜新,总面积 10327 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 154.1 万人,下辖两县五区、一个国家级高新开发区和 7 个省级开发区,共有 65 个乡镇、 17 个街道。
阜新底蕴深厚、文脉悠长,积淀着一眼万年的历史。中华数千年文化史在阜新查海古村已肇其端,境内查海遗址距今 8000 年,出土了“中华第一龙”“世界第一玉”,将 5000 年中华文明向前推进了 3000 年,被誉为“玉·龙故乡、文明发端”。这里是契丹民族的摇篮、武当宗师张三丰的故里;这里有蒙古贞部落的敖包、享誉世界的“非遗”玛瑙雕刻,它们都静静地诉说着阜新积淀近万年的古老与辉煌。
《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调整方案》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
《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调整方案》已经由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9日公布,我省契税适用税率调整为3%,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
一、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调整方案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第三条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对契税具体适用税率调整方案规定如下:
(一)我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%。
(二)本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
二、政策执行口径
按照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契税税率执行口径:
(一)对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发生契税纳税义务的,不区分土地、房屋权属,不区分买卖(出让、出售)、赠与、交换交易方式,统一按照3%的契税适用税率执行。
(二)对2023年1月1日之前发生契税纳税义务的,按照当时的具体契税适用政策规定执行,即按照不同权属、不同交易类型确定具体适用税率。
(三)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(2016)23号)文件的规定仍然按照具体情况执行,即“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(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、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,下同),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,减按1.5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,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,减按2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”的规定仍然继续执行。